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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把营养餐做成学生的“幸福餐”

    作者:杨富琨 时间:2012-10-09 15:32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近日,针对部分农村学生营养不均衡现象,岚皋实行营养改善计划精细化管理,把营养餐变成学生的“幸福餐”,力促全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素质明显增强。
      据了解,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从2011年秋季开始,在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启动实施。此前该县曾实施过蛋奶工程,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后,蛋奶工程与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采用“营养早餐(午餐)+课间加餐+营养干预”模式运行,每天为学生供应一定数量的蛋、肉、蔬菜、水果或营养价值相当的食品,尽可能做到膳食营养科学合理。该工程主要以营养早餐为主要形式供学生选择食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午餐形式供学生选择食用。   
      为将营养改善计划安全、规范、健康运行,该县要求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必须全部足额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要根据学校实际,定期进行核算、公示和审计,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强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调整优化营养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质保量。要规范落实营养餐试尝、留样、消毒等制度,制作营养餐所需的米、面、油、蛋、奶等材料,实行统一公开招标采购。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和备案登记制度,由学校与供货方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严格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此外,要严格营养餐加工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资格,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力度。并认真做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每年开展一次学生营养状况常规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和营养状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合理依据。
      目前,该县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6元。其中,国家补助3元、省市县1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全县义务教育段37所学校5个教学点15051名学生,已经全部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惠民政策的阳光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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