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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滨区加大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作者:周慕忠 时间:2012-04-16 17:36 来源:汉滨区 字号: 打印

      4月13日,汉滨区召开安康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会议,就做好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进一步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唐志宏,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统征中心主任吴襄,区政府区长王孝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李建飞就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怀中主持会议。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何向发、区法院院长邬一波、区检察院检察长唐奇、区征迁安置办主任蒋平等市、区领导,区委宣传部、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国土分局、水利局、林业局、城管局、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张滩镇、关庙镇、吉河镇、县河镇等部门和镇办的主要领导,各项目业主以及项目建设涉及的48个村组(社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监察局、公安分局、江北办事处、新城办事处分别就做好中心城市重点项目环境保障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关庙镇小李村、新城办油坊村分别就做好西康二线建设和东坝防洪保安工程征迁安置和环境保障工作做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做好中心城市重点项目环境保障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好,全力做好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障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唐志宏在讲话中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心城市重点项目环境保障工作对加快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安康跨越发展、富裕安康人民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障的决心和信心。二要坚持市区一体,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机制,全力支持基层开展工作,着力形成加快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合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三要领导带头,深入群众,摸清情况,解决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征迁安置和环境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要高度重视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的正面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切切实实看到中心城市建设对拉动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的巨大作用,使广大群众都能够全面了解中心城市建设、真心拥护城市建设、全力支持城市建设,积极参与城市建设。
    吴襄要求全区上下,要以支持中心城市建设为荣、以破坏中心城市建设为耻,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对在中心城市建设中征迁安置过程中不顾大局、以地谋利、以地谋工程、阻挠项目建设进展的违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
      王孝成强调,汉滨区是中心城市所在地,建设好中心城市,汉滨人民受益最大,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事关汉滨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汉滨人民切身福祉,各级各部门必须牢牢抓住中心城市建设的大好机遇,不讲条件、不讲价钱,把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做好,确保中心城市重点项目早日建成、人民群众早日受益。一要当好主人。各镇办各部门都要把中心城市建设当作汉滨自己的事,抓紧抓好。二要主动工作。各镇办、各部门都要主动地参与并融入到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上去,在服务中争取支持,在支持中加快发展。三要全力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要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对群众合理的诉求和正当利益要坚决违护,对极少数打着群众旗号,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工堵路等破坏建设环境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果断处理。要大力发动党员、村组干部和广大群众支持配合项目建设,形成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教育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心城市建设对加快区域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群众收入,特别是财产性收入等方面的巨大带动作用,同时要教育群众,立足城市长远发展,树立科学的安置观念,配合征拆迁安置工作,支持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
      据悉,2012年,在汉滨区范围内,由市上实施的中心城市建设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达80余个,加上中省项目、产业项目和区上实施的重点项目,项目总数超过140个,当年投资近70亿元,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汉滨区在今年年初即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成立了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机构,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从3月10日至11月30日,在全区开展为期8个月的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目前活动在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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