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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五严格”严肃会风会纪

    作者:史坤 王秋 时间:2012-03-28 11:41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会风会纪看似小事,折射出的却是干部的作风、党和政府形象。近日,白河县针对各类会议中不同程度存在迟到、早退、代会、代签和擅自旷会等现象,专门下发文件,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纪,提高会议质量。
      一是严格按要求参加会议。各单位要按时上网查收电子公文,不得迟接漏接。会议通知要及时送单位领导批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及与会范围,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能无故不参加会议。
      二是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会议承办单位履行请假手续。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确有特殊原因需副职代会的,需提前半天向会议承办单位报告,由承办单位汇总后,统一向会议主持人报告。未请假或未按规定请假的,一律视为缺席。  
      三是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一般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在指定位置就坐。有着装要求的,必须按要求执行。会议开始后,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或调到无声状态,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接听电话,或者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四是严格会议精神传达落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要及时将会议文件材料交本单位办公室,按办文程序处理。严禁不传达、不汇报、不贯彻、不落实等失职渎职行为。
      五是严格会议监督考核制度。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由县监察局负责会议签到,会议正式开始后,要将与会人员到会情况书面报告会议主持人和会议承办单位。每次会议要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会议记录的,要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责成违纪人员做出书面检查,按规定给予纪律处理。将各镇、各部门参加会议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有违反会议纪律行为的,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全县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会议纪律,严格遵守通知各项要求,努力促进会风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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