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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采取四条措施切实贯彻落实全市抓落实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张翔 时间:2012-02-14 17:23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打印

      2月14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恒昌就学习贯彻全市抓落实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马恒昌首先传达了市委方玮峰书记和市政府郭青市长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监察局有关抓落实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内容。马恒昌指出,2012年是建设美好安康的起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今年市委、市政府把5项教育工作纳入到全市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教育系统的全体干部一定要对照目标任务,真抓实干,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建设美好安康提供强有力的教育和人才支撑。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点工作,马恒昌强调:一是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局领导及各科室都要对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各科室承担的业务工作,认真研究,尽快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逐项分解、逐项研究、逐项落实,横向到科室,纵向到县区。二是要迅速安排部署,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局办公室已根据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拟订了《市教育局2012年县区教育重点工作责任书》和《市教育局2012年科室工作目标责任书》,要尽快修改并签订下发,层层夯实各级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项重点工作必须于2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三是要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督促检查。局办公室要迅速下发《安康市教育局关于狠抓落实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建立月报告、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四是要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局监察室要研究制定《市教育局重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没有完成所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强化责任追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的纪律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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