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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供电局继续保留 “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何希艳 时间:2012-02-09 09:41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报,安康供电局顺利通过陕西省、安康市两级文明委复查和中央文明办审核抽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据悉,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先活动,每三年评选一次,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奖项。2009年4月安康供电局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2011年,安康供电局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秉持着“抓好党建把方向、弘扬文化鼓干劲、凝聚人心促和谐、倡导廉政保稳定”的理念,不断丰富 “电网先锋党支部创建”、“企业文化主题实践”、“创先争优”等活动的内涵,把活动延伸、渗透至电网建设最前沿、安全生产第一线和广大电力客户端,并有效融入到深化“两个转变”、加强“三个建设”、落实“六个抓手”等企业各项重点工作中,企业内部形成充满活力、奋发进取的和谐氛围,企业外部营造出更大发展空间的和谐环境,使“全国文明单位”这一光荣的称号更加熠熠生辉,该局顺利通过复查,成功实现“蝉联”。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文明程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安康供电局将始终按照陕西省电力公司和安康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战略目标,以高昂的热情,豪迈的干劲,向着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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