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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40280 | 发布日期 | 2011-07-04 08:54 |
来源 | 省气象局 | ||
内容概述 | 省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
据最新气象监测和预报,省气象台已于7月3日上午10:00解除暴雨蓝色预警,影响我省榆林、延安的强降水天气已经结束。
根据上述情况,省局有关处室和省气象台、省气候中心、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省影视和宣传中心、省气象用户中心、榆林市气象局、延安市气象局解除Ⅳ级应急响应状态。
据省气象台预报,3-4日汉中西部局地,商洛东部局地仍可能出现暴雨,5-7日我省还将有一次较明显的降水过程。请有关各单位继续加强值班,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工作。
应急状态解除后,参加本次应急响应各单位要做好此次天气过程的分析和总结,并开展影响评估工作,按照《应急气象服务任务单2011-1》要求按时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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