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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取得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的新成效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同志们:
 这次全市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全省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市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任务的一次重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仁莲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现在我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立足大局,不断增强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予以高度重视,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保证措施积极推进。反腐败抓源头方面,先后实行了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各职能部门政务公开制度,组织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代表评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制度,党政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社会各界代表评议部门行风建设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具体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产生了积极效果。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以“四个管好”为主要内容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探索和尝试,初步形成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框架性体系。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坚持专项治理与思想教育、纠正不正之风与行业作风建设、刹风治标与源头治本、事后惩处与事前防范的有机结合,使群众反映突出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走出了一条“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新路子。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还只是初步的开展,有些工作成效不够明显,某些工作还存在从一般到一般,工作中还有瞻前顾后、求稳怕乱的顾虑,缺乏锐意改革的创新精神,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任务还很艰巨;纠风工作还存在习以为常、安于现状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名目繁多的“三乱”时有反弹,投资环境还很不理想。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我市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质量,直接阻碍和制约我市投资环境的改善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同时,也容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是中央确定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各级领导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眼于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平、公正、透明、效率”的良好投资环境,着眼于适应大开放、大开发新形势要求,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关,着眼于实施“开发四大资源,推进三化进程,加快两项建设,抓好一个关键”的经济发展路子,把我市发展全面推向新阶段,进一步深化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务必充分认识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的需要,是深化改革的需要,是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务必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纠风工作,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是创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反腐败抓源头和深入开展纠风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不断增强搞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今年的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目标任务,中、省、市已先后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抓好落实。
 (一)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强化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要按照管好“权、钱、事、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着力解决廉政建设深层次问题的要求,努力实现制度创新,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1、强化权力制约,依法管好“权”。要继续搞好行政审批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应当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要坚决取消。市、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6月底前完成第一期清理工作,第二期清理工作要在11月底前结束。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实行目录管理。对政府法定的管理权力和保留的审批权力,要依法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探索涉企审批项目并联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逐步实行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运行的方式。要突出抓好县区级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制定全市政务公开的实施规范意见,在巩固部门专业政务大厅的基础上,组建市级政务大厅。要切实抓好县区级政权机关的政务公开,推行一厅式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已建立的政务大厅要进一步实行规范化运作,未建立政务大厅的县区应加快步伐。要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咨询听证等制度和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渠道。继续巩固和深化乡镇政务公开、国有企业的厂务公开、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和农村的村务公开。
 2、加强资金监管,认真管好“钱”。要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收支脱钩。从今年起对预算外收入资金要实行预算管理,全面落实对市县区相关执罚部门预算外收入年审制度。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不断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要认真规范和深化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在遏制违规违纪开支上下功夫。加强内部监管制度建设,搞好审核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进一步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延伸,进一步探索灵活多样的会计委派形式。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搞好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的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和规范工资统发、会议费及外事接待费财政统一结算工作,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稳步推进和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各级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机制与执行机构分开设立的规定。建立健全机构,理顺体制和完善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逐步把乡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政府采购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实施方案。抓好农村税费改革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推行村级财务“村有乡管”办法。
 3、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管好“事”。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和社会经济活动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和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事项的综合全程监督。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大宗工程建设材料、设备的采购,社会经济活动事项从具体项目承揽到物资采购,都要实行规范、公开的招标投标,严禁违规交易,杜绝暗箱操作,对整个过程涉及的资金运作,必须严格执行财政和财务管理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快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实施方案,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监督办法,重大技改项目管理监督办法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产权交易实现市场化运作的实施方案和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配套管理监督制度。
 4、强化选人用人机制,严格管好“人”。要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并完善民主推荐、公开招考、竞争上岗、任前公示、民主测评、交流轮岗以及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逐步落实集体提名、集体审议、集体表决、集体决定的制度,普遍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考察结果通报制度,认真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干部廉政鉴定制度。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构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进一步抓好咸阳市秦都区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综合配套改革经验的推广工作。今年要在汉滨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各县。各县要尽快作出安排,拿出实施方案,在七月底前全面铺开。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切实搞好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今年的纠风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整顿投资环境为主线,以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和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加大治本抓源头的力度,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确保各项纠风工作目标的实现。
 1、继续抓好投资环境整治工作。要切实整顿和规范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扎实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的“三查”活动,认真治理各种“三乱”收费、吃拿卡要的问题,纠正和解决工作中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服务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坚决查处在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的问题。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杜绝目录外乱收费。积极落实企业负担登记、企业负担监督员、亮证执法、收费的“四公开”制度,推行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和涉企执收执罚部门评议制度。认真受理企业行政投诉,及时发现破坏和影响投资环境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以推进我市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2、深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按照中省关于医药卫生体制三项改革的总体要求,年要进一步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行的范围,到年底,市本级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80%以上的县级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中标价格与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之间的差价,在扣除医疗机构应得的药品差价收入后,要有不低于60%的比例让利于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原则上都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其它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比较大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金额也要达到50%以上。要坚决查处并纠正规避招标、违规操作,向投标企业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整顿力度,严格执行GMP和GSP认证制度,严肃查处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虚假药品广告、非法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药品的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继续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完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以及门诊、住院费用查询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看病用药安全有效、费用合理。
 3、切实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抓好农村税费改革中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得通过人为抬高收费基数加重农民负担,保证税费改革中取消的收费项目落实到位。要防止和坚决纠正农村报刊征订乱摊派、农村用电和农村电网改造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普遍实行农业税收、涉农价格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要抓紧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制度,通过建立监管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4、继续开展治理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要认真查处和纠正非依法上路部门违规上路和依法上路部门违规执法问题。公安、交通、林业等依法上路部门要严格执行各自的执法规定,进一步规范上路行为。加大路查力度,对公路“三乱”的多发路段,要进行不间断的明查暗访,对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或屡纠不改的违纪违法案件,要从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保证国务院“两部一委”对公路基本无“三乱”达标验收在我市不出问题。要继续规范中小学校的收费行为,严禁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杂费收费标准,不能突破省政府制定的最高收费标准,各地自定的项目要一律取消。坚决制止基层政府和任何部门、行业向学校摊派收费和搭车收费。认真落实学校“收支两条线”和“校务公开”制度。开展对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收费专项检查,在纠正和查处乱收费的同时,要认真检查治理截留、挪用学校经费的问题。
 5、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以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并逐步向基层延伸。乡镇、街道(社区)参与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数量要达到30%以上。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纠风专项治理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来开展。市政府纠风办要据此要求,确定评议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把参加民主评议的过程作为开展思想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制度规范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过程。要从领导机关抓起,以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围绕转变作风、规范行为、改善服务和多办实事,进一步开展作风整顿,着重解决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积极推进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要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优质规范化服务”活动。同时,结合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完善部门、行业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提高依法行政和规范化服务水平,努力创建文明行业。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既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也是关乎我市经济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全局性工作,任务重、内容多、难度大、要求高。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通力协调配合。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涉及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工作指导,逐级抓好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工作责任,搞好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互相支持,通力合作,顾全大局,协调动作,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确保工作整体推进。
 (二)精心制定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区、各部门都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和特点,按照确定的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制定周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200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确定的源头治理腐败和纠风工作任务,逐级逐层落实,逐项分解到领导、到部门、到人头,抓紧组织实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在认真落实任务,抓好各自工作的基础上,要切实抓好自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确保工作质量;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抓住重点单位、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跟踪检查指导。要在促进工作落实、取得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增强监督检查的实际效果,推动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要搞好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必须在建立责任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的基础上,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今后,对不认真履行源头治理腐败和纠风工作职责,致使领导干部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腐败问题的;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查处、不制止,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上报虚假情况的;因不依法行政引起行政诉败诉的;由于管理不严、监督不力,致使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对检查、调查人员或者投诉人打击报复的;政府、部门或者有关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做出错误规定、决定等造成违法违纪问题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在实行责任追究的过程中,对属领导班子集体责任而造成的违法违纪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除追究领导集体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领导个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了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也要追究其个人责任。
 (五) 处理好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协调发展,确保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与其它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一致,同步发展,相得益彰。在工作落实过程中,既要重点突破,又要整体推进。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工作步骤上,要由点到面,由试点到推广,由总结到提高,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和范围,有序开展,稳步推进,确保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今年的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反腐败抓源头和纠风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责任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