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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日报:八成村组和社区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作者:石朋 成全勃 时间:2011-02-10 10:33 来源:陕西日报 字号: 打印

        安康市始终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维护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创新理念、强化措施、加大力度,2010年,全市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集体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法院立案数和治安、刑事案件发案数整体明显下降,八成以上村组和社区矛盾就地化解。
        针对矛盾纠纷向行业性、专业性发展的趋势,该市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区划全覆盖的基础上,2010年,重点成立了涵盖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以及婚姻家庭、妇女儿童、农民工、军属权益等36个专业调委会(室)。进一步延伸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满足了不同群众的需求。
        社会矛盾化解是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坚持村每半月、乡镇每月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基础上,切实强化特殊时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春节、“两会”期间,全市集中开展了“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共调解各类纠纷2293件,成功调处2208件,制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4起,确保了春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7.18”特大山洪灾害发生后,特别是灾后重建期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及时部署,共调处因灾产生的矛盾纠纷460件,其中群体性纠纷2件。在“百人千件”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中,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包县、包乡、包村、包案,积极带头,主动参与疑难矛盾纠纷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深入县区,亲自主持调处12起疑难纠纷案件。汉滨区司法局局长韩林在恒口镇主持调解了一起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经济补偿纠纷,使一桩长达20余年困扰镇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信访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据统计,该项活动中,该市司法行政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调处疑难矛盾纠纷1258件,调解成功1011件,调解成功率80.4%,一批积案、难案、缠案得到有效化解。同时,他们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组织开展了“百名律师下乡村、促进矛盾大化解”活动,主动支持配合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如今,该市87%的村(社区)、85%的乡镇(办)实现了无矛盾上交的目标。
        2010年,该市共调处矛盾纠纷26792件,调解成功25983件,成功率达97%,同比增长13.5%。制止群体性上访54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62件,制止群体性械斗87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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