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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30.6万元重奖17名“优秀村干部”

    作者:赵杰 时间:2011-01-27 15:57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2011年1月26日,石泉县17名村干部在全县经济工作会上身披绶带、胸戴红花,被石泉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村干部”荣誉称号,并代表其所在村班子领回30.6万元奖金。
      为激励广大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增强他们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石泉县制定了《特别优秀村干部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评选办法》,即从2008年开始,每年12月底前每个乡镇向县委组织部推荐2至4名特别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人选,经石泉县委组织部全面考察核实,石泉县纪委、县政法委、县计生局、县安监局和县信访局对其本人及所在村进行当年党风廉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和信访情况鉴定,公示3至7天无异议后,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村干部名单,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的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可以连续评选连续享受,工作不离村,身份不变,当年奖励所在村班子1.8万元。三年来,累计为50名优秀村干部发放奖金90万元。
      荣获“特别优秀村干部”殊荣的池河镇五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华明等17位村官纷纷表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务实的作风、饱满的精神、顽强的斗志,在推进跨越发展、建设山区强县的主战场上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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