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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将出台办法 举报传销者最高奖励2000元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35467 发布日期 2010-11-22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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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陕西将出台办法 举报传销者最高奖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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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举报并协助执法机关查获本地区传销组织主要头目,举报人可获得最高2000元的奖励。记者18日从陕西省打击传销工作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陕西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草案)》已经上报相关部门,发布实施后将重奖传销举报有功人员。

        《办法》规定,凡以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形式,向执法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个人,即可获得奖励。获得奖励的数额依据举报人贡献大小,按照举报的传销案件严重程度和对社会影响程度,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若举报信息经执法机关查证属实,属违法传销活动且参与人员在100人以上的,给予500元至1000元奖励;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给予200元至500元奖励。

        同时,对于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还将给予重奖。首先是举报并协助执法机关查获涉嫌犯罪的传销组织者和传销骨干分子的,经查证属实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奖励;举报并协助执法机关查获本地区传销组织主要头目,对摧毁传销组织起到关键作用的,经查证属实可给予1000元至2000元奖励。

        此外,《办法》还规定奖励资金由各级打击传销办公室实行专户管理。举报人的资料和相关信息要严格保密,如发生泄密事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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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李琼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