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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遇恶劣天气可调上课时间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0-35263 | 发布日期 | 2010-11-12 09:07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中小学幼儿园遇恶劣天气可调上课时间 |
冬季来临,省教育厅昨天(10日)要求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如遇大雾、降雪等恶劣天气,学校必要时可适当调整上课时间,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省教育厅要求,近期各学校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校冬季采暖安全,确保采用煤炉采暖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安装排烟管道,并确保排烟管道畅通、无泄漏,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有条件的地方应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
寄宿制学校要为学生宿舍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生活教师,确保学生上课和夜间休息期间采暖设备有人看管,防止发生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采暖设备周边要划定安全区域,防止发生学生烧伤、烫伤、砸伤事件,并教育师生严禁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电器,防止因其老化引起火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必要时可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适当调整上课时间。寄宿制学校遇到恶劣天气,在没有安全保障条件下,不得让学生离校,要通知有条件的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
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寄宿学生临时租用安全车辆返家,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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