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药品价格,促使定点机构规范价格自律行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药品价格的知情权、监督权、选择权,市医保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从3月份开始对常用药品价格进行监测,每月25日发布价格信息。
通过“大数据”筛选,确定百家惠、华龙、怡康3家医保定点连锁药店做为市级药品价格监测点,首批对地高辛片等50种常规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将从市医保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价格信息。同时,在各县(市、区)同步实施药品价格监测发布制度,每县将选取不少于3家定点药店做为县级监测点,6月底前完成第一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
开展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工作,发挥医药价格引导市场作用,服务好参保群众,是医保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全市医保系统积极主动作为,将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全市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工作取得实效,从而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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