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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打造高质量发展引擎

作者:陈职 时间:2021-09-08 09:11 来源:市委编办 【字体:

  按照中省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有关精神,我市以清理规范为抓手,从整合管理机构、优化机构编制、突出主责主业、加强赋权强能等方面多管齐下,助力开发区管理机构轻装上阵,成为安康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先行区。

  摸清底子,深入研究。摸清市域内由国务院、国家部委、省政府、省级相关部门和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底数,核清各级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名称、性质、级别、职能、编制、实有人员、领导职数等情况,理清各开发区管理机构编制调整变化情况,结合改革政策研究论证各开发区管理机构改革路径。

  联系实际,创新驱动。将12个经济建设类开发区管理机构纳入清理规范范围,区分高新区、经开区、工业集中区等园区功能,实行一园一策、一县一策,充分发挥开发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着眼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推进“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市本级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2个,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发区管理机构整合设置为1个。着力创新内设机构设置,在规定的内设机构限额内按照“大部室、大科室、大效率”理念整合归并现有内设机构,精简综合事务部门,凸显园区功能特色,实行内设机构既精干设置、又利于园区高效运转。着手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鼓励支持开发区管理机构建立“编制循环池”,实行编制分类管理、用人规模管控、人员统筹使用,由体制内用人的“编制管理”向市场化用人的“员额管理”转变,最大限度地发挥编制资源效益。

  聚焦主业,增强动能。突出开发区的经济建设主业,强化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招商引资等职能,理顺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关系,加大放权授权力度,将能够下放的管理权限,特别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等事权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开发区实行清单管理,赋予其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以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成为安康“绿色崛起、追赶超越”的强大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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