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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实现全县所有兜底对象同步共享小康生活的奋斗目标,汉阴民政部门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从2019年10月1日起,该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每年每人3990元提高到431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每月每人550元提高到580元。
在提标中合理补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档次依然按三个档差执行。一档由每月每人330元提高到360元,人均每月提标30元;二档由每月每人245元提高到260元,人均每月提标15元;三档由每月每人130元提高到135元,人均每月提标5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均每月提标30元。
本次低保提标的要求是坚持低保条件不动摇、坚持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工作标准、明确低保分档提标标准。为了切实将这件实事办好,本次提标严格三个步骤:一是明晰政策、做好低保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二是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严禁未经过调查核实直接将任何个人、群体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三是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渐退帮扶,健全“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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