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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2018年养老金

    作者:彭艳艳 时间:2018-07-19 09:52 来源:汉阴县 字号: 打印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汉阴日前为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2、按照本次调整之前的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1%,不足1元部分按1元增加。3、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4、退休人员中,19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提高的基本金养老金从2018年1月开始执行。
      今年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14连调,全县共有3933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了本次调整,月调整总额达54万元,其中月养老金最高调整261.61元,最低调整89元,人均调整137.32元。调整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从2160元增加至2297元。1-7月调整补发已于7月15日前发放到位。
      为方便查询调整情况,调整数据已经同步到“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中,企业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下载“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实名注册后使用“我要查询”模块自助查询个人本次养老金待遇调整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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