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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提高分类施保补助标准惠及城乡困难群众

    作者:王宝翠 时间:2018-06-29 09:30 来源:汉阴县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近日,汉阴多方筹措资金,从7月1日起,对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特困人员提高分类施保补助标准。
      本次提标对象惠及1.47万城乡低保对象中的7类人员: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单亲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标后按不同类别享受分类施保的城市低保对象按标准每人每月可增发101元至354元,农村低保对象按标准每人每月可增发58元至202元。
      为切实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好,汉阴将采取三项措施予以保障。一是抽调专人负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抓好提高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标准的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对新增享受分类施保的对象,要严格坚持“个人申请、镇级审核、县民政、财政审批”的工作程序。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原享受分类施保的家庭进行全面核实,不符合的全部取消。同时对清理核查情况、施保对象名单和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确定的类别和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切实把党和政府这项惠及特殊困难群体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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