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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问责追究,切实有效地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该县审核制发了县镇两级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季度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季度考核点评通报、不定期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县纪委探索开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督办考评系统,实现了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清单量化、在线监督、预警督办、过程记实,全县12个镇、60个县直部门约30%的集体或个人主体责任清单被驳回修改,约10%的印证资料得到补充完善,累计上传集体落实主体责任印证资料2800余条,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印证资料8700余条。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办法(试行)》《党风廉政鉴定办法(试行)》,规范工作程序,促进责任落实。在县委常委会的垂范带动下,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71人、单位20个。先后对234个(次)单位、612名个人进行了廉政鉴定,否决了3个单位和6名个人。坚持严格执纪与合理容纠相结合,准确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容错纠错12件16人,上报典型案例7件7人。
此外,始终将问责作为保证责任落实的重要措施,以严肃的责任追究来倒逼责任落实。2017年以来,该县对落实“三转”不到位的3个镇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对推进工作不力的3名镇纪委书记、2名部门纪检组长和3名委局机关干部进行了工作约谈,充分发挥了问责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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