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已覆盖我市十个县区245万余农民,有224.61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占农业总人口的 91.49%。为确保新农合健康平稳发展,实现农民满意、医疗机构满意、政府满意的目标,市卫生局实行“四个一”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例会由市合疗办组织,县区合疗办主任参加,并邀请市新农合领导小组成员出席。通过例会,回顾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全市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完善制度;围绕例会主题,不断创新机制,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新农合理论体系。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市合疗办每季度组织市、县新农合专家形成若干个新农合督导组,深入县乡经办机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了解、走访群众,掌握各县区新农合运行情况。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提高全市新农合整体运行水平。
每季度公示一次医疗费用。为确保新农合宣传取得实效,公示落到实处,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安康市新农合宣传方案》。市合疗办对市、县区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进行监测分析,每季度通过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向社会公示,促使医疗机构加强管理,合理控制费用,确保农民真正受益。
每季度分析一次基金运行情况。市合疗办根据各县区的新农合信息月报表和季报表,结合各县实际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基金有过多沉淀或赤字趋势的县区及时预警,查找原因,寻求对策,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农民公平受益。截止4月底,全市共补偿新农合基金 1251万元,28828人次,其中大病补偿 1216万元,13714人次,人均补偿8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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