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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创建“红旗党支部”提升基层组织力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3-29 09:57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岚皋县以“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搭建“一套评价标准、一套申创程序、一套激励制度”的“三个一”管理机制,引导各领域党组织比学赶超,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建设水平。
      强标准。分五个方面、六个领域建立标准。按照组织力建设的科学规律,围绕组织属性、组织结构、组织体系、组织保障等基本要素,明确领导班子、党员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实绩和基础保障五个方面作为“红旗党支部”建设基本内容。对照全县农村、社区、机关、中小学校、非公和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六个领域党组织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具体标准,将创建标准、原则、方式和流程等充分融入其中心工作。农村党组织结合“千村示范、万村达标”、“支部+X+贫困户”、“支部+三变改革”、“支部+新民风建设”和“双建双培”等活动,社区党组织结合城市基层党建“四个三”机制和“共驻共建共享”等活动,机关党组织结合“双联互助”和“五规范”等活动,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一抓三促三名”等活动,国企党组织结合“四强四优”等活动,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合“评星晋级、争创双强”和“先锋引领行动”等活动开展。
      严程序。分四个关键环节开展创建。一是对标自查。各党组织对标本领域“红旗党支部”要求,深刻查摆自身的短板和不足,制定问题整改清单。二是全面创建。各党(工)委指导党组织制定创建方案,不断夯实基点、攻克弱点、创新亮点。三是择优申创。各党(工)委对辖区内党组织依次排序,每年分两次择优上报申创名单,力争所有党组织达到标准。四是表彰奖励。县委组织部分别在“七一”前夕和年底进行组织验收,结果作为评优树摸和表彰奖励的重要标准和依据。
      抓激励。对通过验收的农村“红旗党支部”,统一安装规范化标识牌,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所属党委配套给予奖励;党组织获命名情况作为村干部年终待遇兑现奖励的重要参考,党组织书记符合报考公务员条件的优先推荐报考。对机关、中小学校、国有企业命名党组织进行通报表彰,并在年度考核、干部选用上优先考虑。对非公和社会组织命名党组织给予一定党建经费补助。“红旗党支部”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和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倒逼各党(工)委书记亲自上手、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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