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岚皋 > 正文内容

    岚皋四举措助力规范市场秩序

    作者:魏玉霜 时间:2017-06-20 09:14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岚皋县采取四项措施助力规范市场秩序。
      建立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由县监察局会同县发改、住建、市场监管、招标办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建立联络机制,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举报方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举报平台,实行专人受理,做到来电有人听、来信有人收、来访有人接、网络有人看。收集的问题线索迅速分级分类办理,涉及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对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问题,果断处置,回应社会关切。
      厘清各自职责,突出整治重点。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定位,对本领域内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发改局重点就项目审批、项目稽查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项目审批、招投标市场监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住建局重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工程建设商品市场行政执法、商标侵权执法和重要建筑材料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监督开展监督检查;县招标办重点对投标企业资质及在招标过程中相关文书资料的审查,并对建设单位、评标委员会、招投标代理机构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察局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执纪监督,紧盯城乡规划、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关键岗位和环节,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强化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设立曝光栏,对工程质量监管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县监察局将选取工程建设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镇各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工作对接,对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落地不实的进行约谈。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工作区情况和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不良后果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既是工程质量监管责任主体,也是该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对掌握的情况及时进行综合研判,将问题消化在萌芽阶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各成员单位不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防控、惩治追究的高压态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