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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严把“关口”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作者:王朝华 时间:2017-04-17 08:43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岚皋县严格按照《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科学谋划,强化培训,突出重点,积极慎重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科学谋划,统筹把关。坚持有领导、有计划的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各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明确党员发展的数量、质量、分布和结构,并上报所属党(工)委进行备案,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结构分布及相关比例的宏观控制;同时有层次、有重点地推进党员发展工作。在党政机关,注重发展党性强、素质高的优秀干部;在企事业单位,注重发展懂经营的管理人才和在生产一线埋头苦干的技术骨干;在村(社区)党组织,注重发展带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村级后备干部和优秀乡土人才。积极探索推行从公推优秀村民(员工)中发展党员,加大在农民工、非公企业员工、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
      强化培训,严格标准。县委组织部和各党(工)委专题就发党员工作规程分批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非公社会等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和部分支部委员进行了培训;制作了《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手册》、《岚皋县发展党员工作档案清单》,分发到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不断增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同时积极发挥共青团、妇委会等组织的正面能量,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扩大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引导党员亮出身份,作出表率,用行动激励人、引导人、凝聚人。
      突出重点,提高质量。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注重考察环节,采取党委委员谈话和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从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在审批环节,坚持高度负责、集体讨论、严格程序、实施票决、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禁大发展、突击发展和“关门主义”。坚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党员队伍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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