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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明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加强领导 保持公路交通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

作者:田丕 石建修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日报 【字体:

3月1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分析了近期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问题,并就近期交通安全工作作部署。随后我市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长刘建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明,副市长何少华出席会议


市长刘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明出席会议,副市长何少华主持会议。
刘建明在会上指出,要紧密地结合我市的实际,着力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认真排查安全工作存在的隐患和各类问题,脚踏实地地把排查工作做扎实、做到位,迅速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市长刘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我市重大交通事故频发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影响。今年以来,我市公路交通的重大事故发生了5起,特别是3月2号到3月7号不到一周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了两起重大交通事故,损失是惨重的,教训是沉痛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非常恶劣。希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深刻反思、反省;要把安全生产死亡控制指标纳入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和安全事故的控制,特别是死亡人数的控制,同检查、同考核。当前,要把控制公路交通事故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依法治安,重点治乱,实行严密防范,严处重罚,严防死守,双向追究。设卡限速等措施必须到位。县区及部门的领导要包片、包县、包危险事故多发的路段,责任制必须到位。乡镇领导和村干部对农村公路及农用车实行联系车主包干负责,坚决减少三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的领导。严肃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紧急指示〉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必须确保责任到位,落到实处。坚决实行重大交通事故的双向追究,从现在起到5月15号是交通整治的集中整治期,按照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集中整治期间凡是发生重大以上的安全事故必须追究责任,即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发生三人以上死亡的,将追究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对失职、失察、失管,特别是发现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徇私枉法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加大宣传和处罚力度,保持公路交通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另一方面要加大处罚和整治,始终保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高压态势。
邹明在会议上通报了关于旬阳“3·7”重大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处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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