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气候逐渐寒冷,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12月26日,石泉县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发放仪式在城关镇北街社区和向阳社区进行。参加这次发放仪式有,石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王彪、县委副书记范先进、组织部长刘福全、副县长唐锡富及县民政局、城关镇负责人。
石泉县城市低保工作,按照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的要求,遵循以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原则,县、乡民政部门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在抓好检查、督促、指导、协调的同时,完成了提标扩面,规范了运行机制,基本实现了“季定月发、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城市低保工作不断深化。从2006年元月1日起全县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30元统一提高到145元,完成了提标扩面,并于2006年7月1日起,对全县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在增加12元。截止今年12月份,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已达1165户2476人,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8.5%。今年市上共下达石泉县城市低保补助金115万元,县财政年初按上年度本级财政收入的1.5%比例预算列支配套资金47万元。今年1至12月份全县共兑付发放低保金227.55万元,保障标准145元,平均人均月补差82.10元。今年累计新增低保对象175户341人,累计退出低保对象18户30人,相互冲减后较上年净增加311人,全面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工作稳步推进,全县享受“分类施保”人数552人,月兑付分类施保金1.25万元。 石泉县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月救助标准10—30元/人/月不等。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应保6522户15012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总数的9.8%。实际保障3399户6909人,月发保障金13.8万元,人均补差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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