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统计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并结合本局实际,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暂行规定》的十条内容,进行了逐条学习和解读。并要求将文件通知和附表挂局内网周知,从现在开始,严格落实和执行。
二是严格执行规定,杜绝类似违纪违规问题发生。文件明确规定,全体干部职工都属于执行文件规定的范畴,一定要严格执行规定,绝不能有惯性思维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自觉遵守规定要求。干部职工办理婚、丧事宜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严格按规定控制宴席总数,严格执行不得宴请单位同事和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的规定。严禁操办婚、丧以外的庆生祝寿、乔迁、子女升学、入伍就业、孩子满月等其他喜庆事宜的规定。如有违反,严肃查处。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局领导和各科长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管理和监督职责,如所分管的干部职工违反规定和相关纪律,不但要严肃查处和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和科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