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7月2日,该县召开由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组成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徐启菊作动员讲话,县纪委副书记陈晓军主持会议,各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吃空饷”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损害了公平正义, 不仅影响在职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影响了行政效能,浪费了财力,也危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我县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不仅是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也是规范纪律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强廉政建设,改进作风,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二是要明确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复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扎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夯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治理工作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抽调专人负责,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陈晓军宣读了“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知。
此次“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教育动员、自查自纠、公开公示、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清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中长期旷工,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私自离职经商,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己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人员;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贴和补贴人员;到龄不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受纪律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调整人员;下岗人员由社保发放内退职工生活费,后又上班由财政供养,同时领取内退职工生活费和工资的人员;其它形式在编不在岗违规领取工资的人员和单位等10种“吃空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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