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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18.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大病救助保险

    作者: 时间:2012-03-20 08:50 来源:陕西日报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解决重大病患者看病贵、负担重的问题,安康出台了《安康市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从2010年起实施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制度。现在,全市18.6万职工已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保险。
        大病救助标准根据个人负担金额分为四个救助段,即:个人负担金额5001-30000元、30001-50000元、50001-70000元以及70001元以上,救助比例分别为:50%、60%、70%、80%,救助金额最高达到8万元;加上调整后的大病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额20万元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4万元,每个参保患者年度支付额最高可达32万元。2011年已救助120人,发放救助金76万元。2012年已救助108人,发放救助金120万元,人均报销比例从过去的68%提高到现在的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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