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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多措并举促农民进城

    作者:陈延安 时间:2011-11-17 17:21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近日,岚皋出台《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提出多项鼓励政策,从而打消农户进城疑虑,加快农民进城步伐。
      耕地、林地、宅基地,样样补助。农民进城落户后,宅基地可在三年之内、耕地可在五年之内,与村集体签订退出合同,村集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宅基地按县国土、财政部门确定的标准兑现,耕地按当地流转费用加农业直补平均值10年之和计算,而对于本轮承包期内的林地,农户可继续拥有林业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并享受配套优惠政策。
      住房、就业、办商业,统统优惠。农民进城落户后,可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政府给予5万元内贷款支持,并优先安排困难户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对自主创业、合伙办厂及创劳动密集性大企业的,分别给予8万、20万、200万以内2年期贷款贴息。文件还对经商创业税费优惠及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等补贴额度做了明确规定。
      教育、医疗、社保类,人人共享。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在入学、收费、报考等教育各方面,享受与城镇子女同等待遇,并给予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进城落户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居后三年内继续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同时,还在养老保险、城镇低保、家电下乡等惠民方面给予了“就高不就低”等多项宽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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