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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启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

作者:张鹏 时间:2011-04-21 17:49 来源:市环保局 【字体:

  4月20日下午,市政府专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安康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巨拴科出席。
  巨拴科指出,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既是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安康空气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污染减排”政策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公开,满足广大群众特别是机动车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环保、交警、运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和联动,有序推进,立即启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巨拴科强调,目前我省西安、咸阳、宝鸡、汉中等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西安市已对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施了限行和禁行,并决定“黄标车”及“无标车”一律不得进入“世园会”区域。我市也要按照中、省的有关规定,出台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逐步开展“黄标车”限行和 “无标车”禁行工作。因此,各职能单位要正确认识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采取有力措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确保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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