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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陕检察院结合实际,推行“四项监督对接”机制,有效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赢得了社会好评。
该院在对自身监督中实施四项对接:一是对重要办公活动,来访接访情况实行监控,对案件办理审讯工作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相关监控数据同步向上级检察机关传输,实现与上级检察机关的监督对接。二是严格执行自侦案件“一案三卡”制度,对自侦案件发案单位或涉案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办案人员有无接受吃请,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向同级纪委上报报表实现与纪检部门监督对接;三是对干警纪律考勤,遵章履职、检风检容,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建立执法档案,定期与组织部门沟通,实现与干部考察监督对接。四是积极推行“阳光检务”,宣传检察职能,案件管辖范围,立案标准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检察工作座谈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将检察工作和检察工作人员评价与社会舆论对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监督对接机制有效增强了对干警的约束力,真正做到了“社会评价,组织评价,领导评价”三大评价的有机融合,监督切实有效,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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