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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县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作者:余华宣 时间:2011-01-18 10:45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去年,岚皋县紧紧围绕医改五项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衔接,抓住关键环节,狠抓工作落实,较好的完成了9个方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将医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推进。通过医改实行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一卡通”;提高了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和报销额,新农合可报销2万元,城镇职工达到当地职工工资的6倍;取消了住院救助病种限制,对城乡低保对象患大病的按自付费用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救助;
      二是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全县十七个乡镇17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从2010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三统一”,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综合对比药品价格较实施“三统一”前普遍降低15—20%。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是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制定出台了《岚皋县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和《岚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今年全面启动了9+1项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完成了2010年的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四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加大了医疗卫生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在2007年起全面实施乡镇卫生院改造项目的基础上,2010年县计划局组织完成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资2500万元,共建设县乡村医疗卫生单位72个,其中完成了67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使我县97%的行政村即182个行政村有较为规范的卫生室;
      五是乡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实施。一是在石门镇启动实施了县镇一体化、乡村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岚皋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实行县医院和石门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工作统一管理;二是进一步深化了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制定下发了《关于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暂行办法》、《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对17个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择优聘用,在选拔聘用中,发现和储备了一批后备人才,并进行重点培养和管理;本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各单位按照合理设岗,以岗定人,择优聘用,落聘续学的原则,顺向分流,确保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达到80%、行政工勤人员占20%的人员结构,17个乡镇卫生院全面实行了职工全员聘用制;三是全面推行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按照有利于调动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思路,制定出台了《岚皋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改变乡镇卫生院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的做法,实施以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取酬的激励性分配机制,各乡镇卫生院制定有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成立有考核领导小组,把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群众满意度紧密挂钩,科学合理确定分配系数,每月以“双百”考核结果兑现工资,切断了医务人员个人经济利益与业务收入之间的联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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