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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村干部退有所养,白河县建立健全了党内帮扶关怀激励机制,为离任村干部发放荣誉证和荣誉金,切实提升了村干部的荣誉感。
该县于2008年度探索制定印发了《离任村干部荣誉金发放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凡正常离任年满55周岁的村干部,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20年以上的下每人每月补助20元,村干部离任补助工作的审批、发放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双线运作,经干部个人申请、镇村资格审查、进行社会公示、报送县委组织部审批;县财政局建立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专账,按照名册直接下划当地农村合作银行,发放对象凭《离任村干部荣誉证》直接到银行领取。县委组织部和乡镇、村分别建立离任村干部档案库,实行发放对象动态管理,确保不遗漏一人,做到应补尽补。对已经去世、违法违纪的,及时核对名单,停发补助。《办法》同时规定,对工作中出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县委组织部将追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县纪委或相关司法部门处理,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目前,全县已为776名离任“村官”发放荣誉金30.5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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