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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日报:石泉县“三位一体”大调解减少社会矛盾

    作者: 时间:2011-01-10 09:08 来源: 字号: 打印

      石泉县以构建和谐社会、平安石泉为目标,全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确保了社会矛盾的大幅度减少。2010年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信访工作保持了“三无”县成果。

      做到三级联动,有效防控、发现、化解矛盾。该县通过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大调解”与司法裁判、行政裁决(仲裁)、信访工作相结合,敞开表达诉求窗口,畅通选择解决渠道,增加调解信服度和化解成功率。建立全方位排查机制,及时发现矛盾。坚持“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事”原则,强化对各种社会矛盾的经常排查,热点难点问题专题排查,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排查,排查出的纠纷逐一落实调处单位、责任人。

      合力调处,共同化解矛盾。该县按照“整合资源、健全网络、规范运行、探索创新、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和要求,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间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联动运行。着力健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目前,全县投入200余万元建立了222个调解组织,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1165人。以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治安中心户长以及当地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乡镇驻村干部、警卫室民警、辅警为辅,形成参与村内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的重要力量。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综治办乡镇矛盾纠纷主调机关建设,全县15个乡镇全部建设规范化调解中心。加强县、乡两级法院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的调解,把诉讼调解贯穿整个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县法院、法制办、公安局和司法局分别建立人民、行政、司法调解中心和治安调解中心,与信访接待业务合并,综合施策,最终达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纠纷不隔夜、矛盾不上交”和“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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