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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县启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

    作者:马金山 时间:2010-11-05 14:24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近日,宁陕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 (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工作启动大会在县医院会议室召开,县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刘家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全县14个(乡)镇长、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和所有公益性村卫生室负责人共计125人参加了会议。
      据会上了解到,自11月1日起,该县基层医疗机构一律将库存药品价格调整到在购进价格的基础上加5%的采购费用销售;对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全省统一零售价,一律实行零差率;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购进中标企业以外的渠道采购中标药品;县财政把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公益性村卫生室每村每年补助不低于6000元。
      刘家华在会上要求,各乡镇政府、监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必须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不折不扣地实行药品“三统一”工作,将该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是乡镇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卫生院的年终考核之中,积极稳妥地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二是相关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落实财政补偿资金,做到药品“三统一”工作全程监管,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要求问责并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三是各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三统一”要求,严格执行统一零差率,对拒不执行的医疗机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律取消新农合定点报销资格,一律追回国家卫生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一律扣发对村医的财政补助款,一律列入不诚信医疗机构或村医黑名单并在全县通报。
      预计通过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将使该县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覆盖面达到100%,中标药品配送到位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率达到95%以上,药品价格平均下降46%左右,大大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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