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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县药监局“四个坚持”力促药械监管

    作者:马金山 时间:2010-11-03 10:42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宁陕县药监局在行政执法中,力求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方法创新,坚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药械监管,确保药品安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时刻将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贯穿于药品监管工作的始终,认真做好药械经营及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和打假治劣各项工作,净化我县的药械市场,确保百姓吃上放心的药品,用上放心的医疗器械,使群众满意。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杜绝人情、关系等任何人为因素对执法工作的干扰,确保公正执法不动摇;严格执法,避免执法中的随意性和滥用自由裁量权,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不手软,保护公共利益,维护法律尊严;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的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约束机制,防止乱办案、办错案;文明执法,以法服人,以理服人,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
      三是坚持方法创新。监管工作的环境、形式始终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县药监局要求局工作人员及时补充知识,掌握新方法、新技术、新动态,更新工作方式和工作理念,不断适应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并结合我县山大人稀、监管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和探讨符合实际的日常监管方法。
      四是坚持环境建设。科学监管是推动发展的基本保障,健康规范的发展也得益于和谐的监管环境的创造。县药监局要求监管人员尊重行政相对人,建立平等的地位;加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这些措施取得了行政相对人对监管工作的广泛理解和支持,构建起了一个和谐的药械监管环境,既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又促进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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