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18”特大洪灾发生后,市检察院根据市委、市政府防汛救灾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干警深入村组帮助群众撤离、清除洪灾淤泥、向灾民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检察官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7月24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当前的抗洪救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传达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市委书记刘建明、市长方玮峰同志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绳清对当前全市检察机关抗洪抢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指出,当前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务必要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在思想上树立一座牢不可破的“精神大堤”,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百倍的信心、坚定的决心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
他要求:在抗洪救灾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把抗洪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思想必须再统一,认真必须再明确。要将维护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为抗洪救灾创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确定打击对象,明确打击重点,对破坏抗洪抢险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抗洪救灾方面的案件,要依法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注重与相关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对涉及抗洪救灾物资发放过程的全程监督。要一手抓救灾,一手抓管理,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明确抢险突击队和机关安全管理的责任。严明纪律,不休假、不旷工、不误事、不误时,凡是救灾期间无故不请假、不到岗的,按照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必须保持信息畅通,确保上下信息的报送准确及时。要落实抗洪救灾期间的领导责任。院各党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抗洪抢险工作、机关日常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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