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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和公安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岚皋县公安局在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大走访”、“三深入”活动的同时,建立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员制度。
该局为每名代表、委员都配备一名正式民警联络员,并确定一名负责联络工作的局领导。联络员将与代表、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络,每月至少登门拜访一次,电话联系工作两次以上,征求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介绍公安“三项建设”、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每季度向县局书面反馈一次代表、委员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在下一季度末向代表和委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负责完成代表、委员交办的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具体事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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