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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市国税局把全面学习与专题研讨、调查研究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学习型机关”要做到“五学、“五有”和“四个一”。“五学”,即领导干部提高认识带头学、参加支部共同学、辅导备课重点学、统筹兼顾系统学、联系实际深入学。“五有”,即有学习制度、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活动、有学习档案。“四个一”,即抓好一个讲座、活跃一个讲坛、写好一篇心得、做好一次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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