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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坪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干部推荐办法(暂行)》、《选拔任用干部初始提名办法(暂行)》等6个制度,全面规范干部推荐、提名、考察、票决、任免谈话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
《干部推荐办法(暂行)》和《选拔任用干部初始提名办法(暂行)》明确界定了推荐、提名干部的主体、形式、程序、结果运用和纪律责任,解决了“谁提名、如何提名、提名责任谁来承担”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对象确定办法(暂行)》和《干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明确规定了考察工作及考察对象确定工作的工作步骤、工作程序、结果运用、工作要求、工作责任纪律等6个方面,解决了“如何实施考察、考察对象如何确定,考察失真、失实谁负责”的问题。
《干部任免决定票决办法(暂行)》对票决范围、要求、程序及纪律等6个方面的内容给予了具体规定,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干部任用决策质量,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起到了关键作用。
《领导干部任免职谈话办法(暂行)》对谈话原则、方式内容、主体及分工、程序、要求给予了明确界定,进一步落实了严格要求、从严教育的要求,促进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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