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把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以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动力,着力推动产业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和“放管服”改革红利释放,致力于将安康市“审批服务”打造为“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努力推动我市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分别被国务院和陕西省政府表彰为“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和“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让市场主体享受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公开透明,使各类市场主体能公平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现将2021年度有关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市场主体整体培育发展情况
2021年,安康市新增市场主体数量首次突破5万户大关,全市共新设立市场主体57034户,同比增长37.83%,新增注册资本374.25亿元,位居全省第2。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累计达264699户,同比增长15.74%,注册资本累计达3420.61亿元,位居全省第3。新注册从业人数10.61万人,市场主体活跃率为21.54%。全年共注销市场主体19534户,从行业分布来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林牧渔业占前三名。全年无吊销市场主体。
二、市场主体分类发展基本情况
(一)内资(外商投资)企业
全市新设立内资企业7394户(其中: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6户),同比下降4.70%,新增注册资本324.86亿元,
内资(外商投资)企业累计达46753户,较上一年度增长11.74%,累计注册资本2997.92亿元,同比增长10.77%。全年共注销内资(外商投资)企业2639户。
(二)个体工商户发展基本情况
全市新设立个体工商户49119户,同比增长48.80%;新增注册资本37.38亿元,同比下降3.05%;新增从业人员7.7万人。个体工商户累计达210521户,同比增长17.15%;累计注册资本251.53亿元,同比增长10%。全年共注销个体工商户16640户。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
全市新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521户,同比下降14.87%;新增出资总额12.01亿元,同比下降5.44%;新增成员总数287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7425户,同比增长3.73%;累计出资总额171.15亿元,同比增长4.76%。全年共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255户。
三、行业及产业分布情况
(一)行业分布情况
从行业分布来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林牧渔业位列前三位,分别占全市总数的46.83%、13.98%、11.67%。
(二)产业分布情况
从产业分布来看,第三产业占了绝对优势,占全市总数的79.34%,第一产业次之,占11.04%。
四、安康市市场主体存活率较高,市场主体十年存活率位居全省第一
2011-2020年期间,市场主体十年存活率高于70%的市(区)前六名依次为:1.安康市76.03%、2.商洛市74.92%、3.汉中市77.74%、4.铜川市71.55%、5.西安市71.32%。市场主体存活率稳步提升,昭示我市市场主体经营环境逐步好转,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
五、亮点工作
(一)积极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一业一证”改革,是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并在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交一套申请资料,即可申领《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同踏勘、一证准营”。大幅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简化审批流程,更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二)全面实行“证照联办”。解决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和多个审批事项时在不同部门窗口之间往返跑路的问题。将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纳入企业开办专区(专窗)集成受理,将办事群众和企业“跑多个窗口”改为“跑一个窗口”。减少企业在办理各类证照之间的时间成本,有效提升了进入市场的效率。
(三)简化企业申报材料和降低企业开办制度性成本。加大微信办照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微信办照“零材料”优势,充分实现“不见面”审批。全市所有政务大厅企业开办服务专区(窗)都已实现企业新设立第一套公章免费刻制和证照免费寄递服务,推行对新办企业免费发放税务Ukey。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自行自主选用、自主申报,并做出承诺对申报的企业名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资源和经营范围限制,实现“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一系列有利措施,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准入准营成本。
六、下一步工作
(一)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继续加大企业开办网上办办理深度,以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成本为导向,持续深化改革探索,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二)推动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2022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推行统一的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各市县区实行统一材料、同一时限、统一标准,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降低制度性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三)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压缩登记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对涉企高频行业逐步实现经营范围套餐式服务,进一步方便服务对象对经营范围的选择,提升登记注册效率。同时聚焦企业规模数量较少,新兴产业主体不足等突出问题,加大部门协作、综合施策,努力推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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