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 > 正文内容

关于对超过规定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给予产权注销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122044 发布日期 2020-06-04 15:24
来源 市住建局
内容概述 关于对超过规定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给予产权注销的通知
【字体: 分享:

有关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产权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有关规定,安康市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产权登记的23台建筑起重机械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现给予产权注销,同时要求上述超过规定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停止使用。如要继续使用,须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合格。
  附: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登记表

安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

2020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张骞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