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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民通过市长信箱栏目反映家禽运输证办理相关问题的答复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1-23 09:37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1月14日,市民王先生通过市长信箱栏目反映“2020年1月7日,王先生携带齐全的资料前往安康市畜牧局(民荣曼哈顿7楼)办理车辆家畜运输证,但至今未办理成功,工作人员未告知具体原因。现希望相关单位帮助尽快办理家禽运输证。”相关问题。 
      接到反映问题后,市农业农村局立即进行核查,按照农业农村部79号告和非洲猪瘟防控要求,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经过生物安全改造加装GPS定位设备的车辆在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查验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生猪运输经营活动。

      经核查:在此次备案过程中,车主王梦龙先生经过改装车辆后在1月14日携带相关资料向汉滨区畜牧兽医中心(办理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单位)提交了备案申请,工作人员在核实相关资料时,发现申请车辆所填最大核载量与交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核载量不符,并告知车主要求其更正备案申请中的车辆最大核载量,重新提交申请。由于车主对微信备案系统不熟悉,不会操作重新申请,1月20日工作人员通知车主到汉滨区畜牧兽医中心后,现场为车主在微信备案系统中重新提交了申请。目前此次备案工作已办结。


      相关链接:http://www.ankang.gov.cn/Gov/Letter/DH202001140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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