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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平利县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救灾救济、医疗救助、五保生活补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定补解三难补助资金和抗震救灾资金是否按照规定发放和使用等。
专项检查的方式采取乡镇自查和县上抽查,重点放在乡、村、农户。具体分为两个阶段:8月下旬乡镇对民政专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纠正和处理。9月份,县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组织力量,对各乡镇自查情况和结果予以重点抽查,并进一步处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认真总结和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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