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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出台六条纪律保障十天高速公路建设

    作者:王 涛 时间:2008-08-18 17:05 来源:汉阴县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为确保十天高速公路汉阴段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优化高速公路建设外部环境,预防和杜绝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近日,汉阴县出台六条工作纪律,为十天高速公路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到高速公路的各种检查实行报备制。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向施工单位供应沙石等地材。三是工程建设原材料供应由供需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或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垄断、哄抬工程建设原材料价格,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或强行承揽其他服务。四是各级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参股、承揽工程或垄断供应材料。五是各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采沙取石、倾倒堆放工程弃渣,并按照“三同时”(同时设计、施工、验收)要求,做好水土流失治理、环境保护、节约使用土地资源等配套工作。不得影响生态环境、不得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六是严禁向施工单位索要财物或接受施工单位的馈赠及吃请,严禁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低下等现象。凡发现有影响建设环境的人和事,将严格按照《安康市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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