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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县教育收费管理推行五项新举措

    作者:舒业发 时间:2007-09-10 15:08 来源:岚皋县政府信息网 字号: 打印

    在开学初,岚皋县物价局推出五个新举措管理教育收费。
    新举措一:论证收费标准
    8月24日下午和8月30日上午,岚皋中学和民主中学的会议室里座无虚席,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岚皋县物价局召开的调整高中学费标准的论证会。
    岚皋中学、民主中学分别被省、市教育管理部门命名为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其标准化高中学费标准分别为:省级每生每学期800元,市级每生每学期350元。鉴于岚皋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由于发生“8.7”洪涝灾害及群众的承受能力,县物价局把学费标准究竟确定为什么水平,交给大家来讨论,经与会代表的讨论,形成共识,将岚皋中学学费标准由现行每生每学期350元调整到550元;民主中学学费由现行每生每学期200元调整到320元。分别比上限标准降低45.5%、9、4%。
    新举措二:统一公示
    将全县6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统一设计、制作规范化的《岚皋县学校收费公示牌》,在所有学校、幼儿园的校园内悬挂公示,并将收费监督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一并公示,方便了广大群众监督学校收费。
    新举措三:制明白纸
    为了方便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和乡镇价格监督站、社区价格服务站了解、掌握学校收费政策,便于履行社会监督,将公办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幼儿教育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管理内容等分门别类的设计、印制了《全县学校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一览表》印发到他们手中,使大家看到此表一目了然,社会上反映:今年秋季学校收费透明度高了,行为规范了。
    新举措四:管好本子
    对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管理《收费许可证》(以下简称本子),严格实行“一点一证”,坚持“五不”“三核对”,即:开学前通知所有学校到县物价局核对收费文件依据;核对本子上的收费标准;核对制作收费公示牌公示的收费标准。经过核对,对无政策依据的不上本子;本子上没有的收费项目不准公示;公示内容与本子不一致的不准收费。
    新举措五:搞好检查
    为了防止学校出现乱收费,在开学学生报名期间,县物价局组织人员深入学校明察暗访、实行巡查,在明察暗访的巡查中发现个别学校搞强制性保险的搭车收费行为当场进行了制止,开学后县政府组织纠风、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学校收费联合检查组开展了学校收费大检查。
    由于县物价局实行了学校收费管理新举措,经县政府联合检查组检查,未发现学校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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