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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扶贫领域“以案说纪” 让干部群众受教育

    作者:陈旬利 王晓军 邹熹 时间:2018-02-02 08:32 来源:平利县 字号: 打印

      “你们这次的公开审理,不仅消除了我心中的不理解,而且也使我真正从灵魂深处受到了教育,我诚恳接受组织处理”,这是近日平利县纪委在正阳镇对一村支部书记何某违纪问题进行公开审理中的一幕。
      运用“以案说纪”的形式,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现已成为平利县执纪审查的一个常态。过去一年,全县在审结的违纪违法案件172件中,选择了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社会经济秩序等领域带有典型性的10件案件,以点带面,在全县11各镇的部分村上进行公开审理。一方面,保障和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反响和执纪效果。
      警示教育与执纪审查同步进行。2017年8月,平利县正阳镇一群众到所在的村委会,要求村干部将其报入贫困户登记系统,期间,因为其诉求不符合规定要求,被拒绝。但在此过程中,村支部书记何某与该村民发生了冲突,派出所介入,并给予村书记处罚。随后,该村民向纪委进行投诉,举报村干部不作为。县纪委调查后移送审理,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认为该案虽小,但在群众中引起较大争议,是一个典型案例,于是就组织审理工作人员,在该村全体党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进行了公开审理。审理中,一部分群众代表认为,该村民在不符合贫困户的情况下到村委会强行要求进入贫困户登记系统,村支部书记属于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并无错;另一部分群众代表认为村支部书记与村民在村委会发生争执并被公安机关给予处罚,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面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的情形,县纪委审理人员耐心讲解纪律规定及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最后双方达成和解,而该支部书记也从内心认识到自身错误,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事后,信访人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作为一名村民,我不能总想着进入贫困户登记系统,而应积极响应党的好政策,找准发家致富的路子,靠着自己的双手过上好日子。”其表示,自己将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发展养殖生猪产业。 参加公开审理会群众也纷纷点赞,认为这种审理方式,聆听了群众的意见,宣传了党的惠农政策,同时又给村上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现实的党纪法规教育课,消除了以前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相互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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