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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汉滨区采取多项举措全面深入推进全区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使汉江汉滨段水质始终保持国家II类标准。
汉滨区是南水北调核心水源涵养区,也是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境内流域面积100平方米(包括汉江)以上的河流共有17条。2017年,区委、区政府印发了《汉滨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拓展了“河长制”管理范围,全区29个镇办流域面积10平方米以上河流104条全部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为进一步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在全区现有的“河长+警员”的基础上增设“督查员”和“护河员”,共设立“护河员”223名。与此同时,大力开展示范河流、示范镇创建活动,将黄洋河作为全区首条示范河流进行创建,将县河镇、老城办列为全区第一批示范镇创建,目前老城办探索推行的“3+2”河长制创新模式成效显著。全年重点组织涉河执法行动98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次,排查问题隐患46起,查处涉水违法案例42起。同时完成月河、恒河流域内重点涉水企业竣工环保验收8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2余起,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21余件,下达限期整改16家,有力促进了江河环境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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