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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224.6万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提前1年实现县区合作医疗全覆盖

    作者:李静 时间:2007-07-06 10:19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据最新资料统计,目前,我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了224.6148万人,参合率达到91.5%。
    今年,我市在原有的旬阳、白河、平利、石泉4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宁陕、汉阴、汉滨、镇坪、岚皋、紫阳6个县区,全市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前1年实现了全覆盖。今年1—5月,新农合资金累计支出1716万元,其中普通门诊补偿门诊报销20604人次45.8万元,人均补偿22.3元,大病补偿18796人次1670.14万元,人均补偿889元,补偿比例达到36.5%,超过了全省的平均水平,达到1万元封顶线63人。6个新增县区参合率均达到90%以上,截至5月底,6个新增县区共有22216人次在定点医院就诊报销,共报销费用500.47万元,住院人均补偿712元,补偿率达到33%。参合农民初步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带来的好处和实惠,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得到缓解。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良好发展,在7月3日召开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德珠要求各县区及相关单位,积极解决新农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合理调整实施方案,积极探索以大病统筹补助为主,兼顾门诊小额费用补助方式,简化住院报销程序,认真落实“报销直通车”制度。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合的原则,做好新农合政策的宣传,严格审查参合对象,建立和完善农民费用收缴的长效机制,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和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参合农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合疗基金和经办机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完善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市合疗办要加强对各县区合疗办和乡镇的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卫生、财政、宣传、纪检监察、审计、民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证我市新农合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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