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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监督执纪念好“三字经”

    作者:王小平 邹熹 时间:2017-06-23 09:11 来源:平利县 字号: 打印

      2017年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要求,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念好“严”、“责”、“硬”文章,加强“四种形态”运用,增强问责力度,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让群众感受从严治党新成效。
      强化一个“严”字。县纪委按照“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的工作要求,在严查群众举报、明察暗访等渠道获取的问题线索外,2017年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违规违纪及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让违纪行为凡露必查,凡报必核,营造“不敢腐”的社会氛围。
      突出一个“责”字。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在监督执纪中用好“四种形态”,不仅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更要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两个责任”落实实施追责,运用第一或第二种形态,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领导班子成员时时警醒,杜绝懒政怠政现象。
      抓好一个“硬”字。抓好学习培训,让纪检干部的素质“硬”起来;严明监督执纪纪律,严肃对照《工作规则》检查办案工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行使监督执纪权利,是否存在办人情案、拖延办案、超期办案行为,做到刚性执纪,严防“灯下黑”,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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