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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运用“三项机制”助力脱贫攻坚

    作者:张才华 时间:2017-05-25 08:31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岚皋县灵活运用和落实“三项机制”,对接完善配套措施,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干部、考察识别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的鲜明导向,使“三项机制”成为助推脱贫攻坚的动力引擎。
      紧密联系实际,贯穿助推脱贫攻坚全过程。县委制定出台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推进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三个实施办法,将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于“三项机制”落实全过程。在鼓励激励办法中,明确提拔使用的干部必须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优先提拔使用,落实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对县直部门派驻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的,在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满半年以上的,视同乡镇工作经历,驻村期间享受乡镇干部津贴;在容错纠错办法中,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积极作为、加快进度等出现负面影响或一定失误的,列为容错情形;在能让能下办法中,将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调整的重要依据。
      完善配套制度,激发助推脱贫攻坚内动力。县委紧密对接“三项机制”,制定出台《岚皋县在脱贫攻坚主战场选用干部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拟提拔使用、平级重用、晋升非领导职务、确定后备干部、交流使用的干部,一般应具有脱贫攻坚工作经历或为脱贫攻坚工作作出贡献,且所帮扶的贫困户按期或提前脱贫。县委每年倾斜一定数量的科级领导职位用于脱贫攻坚主战场选用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主战场实绩突出的干部,做到优先提拔任用、优先平级重用、优先晋升职级、优先确定后备干部、优先交流调整“五个”优先。同时制定印发《岚皋县选派不担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的实施办法》、《岚皋县关于选派后备干部及乡土人才到脱贫攻坚一线进行实践锻炼的通知》,使“三项机制”与脱贫攻坚实现精准对接,全面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的内生动力。
      注重灵活运用,增强助推脱贫攻坚融合度。切实将“三项机制”充分运用和体现到脱贫攻坚队伍的管理和考核研判中,加大日常管理监督和问责问效力度,制定《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第一书记考核管理办法》《驻村工作队员召回机制》,严格考核管理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心存敬畏、不敢懈怠。今年4月份,县上成立5个工作组,对全县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研判,并对2名驻村工作队员、3名选派“第一书记”进行了撤换。县委还将于近期评选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正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和一线干部,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奖励实干者,包容失误者,惩治懈怠者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追赶超越、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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