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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加力全市追赶超越

作者:董良军 时间:2017-04-13 11:50 来源:安康日报 【字体:

  近期以来,浏览安康每天的主流媒体:给老百姓办哪些事、开展哪些重点工作、啥时候办成一清二楚。至此,公开承诺在我市已走过第5个年头。2017年,市政府新一轮公开承诺已经扩大到70个单位和13个县区,已然成为各级干部转变作风的试金石、提高行政效能的助推器和加快追赶超越的发动机。
  面对追赶超越和生态保护双重责任,肩负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两场必须打赢的硬仗,是止步不前,还是奋勇争先?我市的回答是:必须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苦干实干,以“建功必须有我” 、“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低调务实不张扬,“说了算,定了干”,用掷地有声的承诺“自加压力、迎难而上、追赶超越”。对此,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修改、审定公开承诺内容。分管副市长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公开承诺事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了锲而不舍地抓好此项工作,市政府日前正式出台《重点工作公开承诺制度》,旨在以制度的形式固化工作要求,久久为功,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追赶超越精神和“三项机制”要求,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该《制度》要求,各承诺单位要围绕全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及早谋划承诺工作。相关新闻媒体要及时刊发、播报公开承诺事项,扩大知晓度,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现场督查、联合督查、专项督查、季度点评等方式,对承诺事项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开承诺事项,市政府督查室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对于连续3个月无进展的,市监察局要启动行政效能督查,视察或行政效能督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对公开承诺事项不重视、措施不力、推进缓慢或不按期报送进展情况、虚报瞒报的承诺单位,市政府将根据《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问效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公开承诺事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市监察局将严格按照《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安康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对于全面完成公开承诺事项、社会反响好的承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三项机制”相关要求进行鼓励激励,市级媒体将其作为抓落实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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